商務部談“直播帶貨”: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(guī)
發(fā)布日期: 2019年11月14日 來源: 電商報
11月14日消息,今日,商務部召開例行新聞發(fā)布會,新聞發(fā)言人高峰介紹近期商務領域重點工作情況,并回答媒體提問。

據《電商報》獲悉,在回答有關“網絡直播促銷”的問題時,高峰表示,作為一種新興的電子商務營銷模式,可以幫助消費者提升消費體驗,為許多質量有保證、服務有保障的產品打開銷路。同時任何業(yè)態(tài)模式運行都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必須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我們將繼續(xù)會同有關部門一道,推動電子商務的規(guī)范化發(fā)展,切實維護電子商務和廣大消費者合法權利。
事實上,直播已逐漸成為電商平臺的“標配”,并且成為了一個新增量。據淘寶披露的數據,2019年雙11開場僅63分鐘,直播引導的成交就超過去年雙11全天;8小時55分,淘寶直播引導成交已破100億。超過50%的商家都通過直播獲得新增長,超過10個直播間引導成交過億。其中,家裝和消費電子行業(yè)直播引導成交同比增長均超過400%。
從總體上看,直播帶貨這種營銷方式是可行的,但近來,直播帶貨“事故”頻出。其中,頭部主播“口紅一哥”李佳琦在不粘鍋煎蛋“翻車”后,這幾日又卷入“陽澄湖大閘蟹虛假宣傳” 風波,再度引來網友熱議。
因此,目前有關部門開始釋放從嚴監(jiān)管直播帶貨的信號也不難理解,消費者權益保障離不開法制與監(jiān)管護航,直播帶貨在有效監(jiān)管之下也能更快的走上正軌。
文章來源:電商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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